全覆盖设网
宁波口岸作为国内第三大港、全球第五大港,危险货物年均吞吐量近2亿吨,约占宁波港货物吞吐量的45%,宁波港已成为危险化学品集散中心,辐射浙江省乃至华东地区重要的化工产业基地。常年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400余种,经营企业500余家,仅对二甲苯(PX)的进口量就占到全国进口总量的四成以上。
如何把危险化学品“老虎”关进笼子,守住安全底线,成为宁波检验检疫人的最紧迫任务。
从源头抓起,监管工作要覆盖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每一种商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能让任何一批进口危险化学品游离法律规定的监管范围之外,要在口岸设立一道严密的安全监管网。
为此,宁波对辖区内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了全申报制度,并通过集中审单、现场查验、后续追踪的“三层”监管,考虑到不同运输方式,对散装船运输和集装箱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在口岸打造全覆盖的监管模式。
不久前,某公司向宁波局申报进口一批碱性颜料,属于非法检商品。受理报检后,宁波局甬港办事处的检验人员通过全申报系统获得该批货物的报检信息,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敏锐地察觉到该批货物可能存在危险化学品申报非危的嫌疑,立即在口岸实施了现场核查,经确认该批货物实际为船用油漆和稀释剂,属法检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监管。该企业涉嫌匿报逃检,宁波局依法对其实施立案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两年多以来,宁波局已完成了8631批次、货值722.3亿美元的进口危险化学品货物检验,检出不合格货物786批次、货值40.3亿美元,并督促企业整改处理;妥善处置了11批次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现危险化学品逃漏检、匿报瞒报30余批次,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布警示通报10余次,始终保持安全事故“零”发生,确保了危险化学品的口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