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化监管
“大胆探索监管模式,尝试结合分类、风险和诚信等监管模式,探索管得住、放得快的路径。宁波局要探索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并形成一套成熟做法。”危险化学品开检之初,宁波局局长赵振拴在现场调研时强调。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欧诺法化学(宁波)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2012年至2013年共进口原料对甲酚为4484.4吨,生产出口抗氧化剂产品达11256.1吨,货值超过5000万美元。
“从批批检测到30%批次抽样检测,宁波局新推出的监管制度使企业真正受到了实惠。”在享受二类企业优惠后,公司的黄晓安坦言,“要继续强化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争取拿到一类资格”。
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就能获得便利措施。针对企业质量管理、诚信、商品风险等情况,将企业分成一类、二类、三类企业进行分类,实施差别化管理。宁波局的大胆尝试使企业感到很“受用”。目前,宁波局已有3家企业实施一类监管,1家企业实施二类监管,并且尚有10余家企业处于申请中。4家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后累计申报173批,抽样检测批次降低81.5%,检测未抽中批的工作周期减少6天以上。
同样,根据商品风险进行分类监管,对入境散装危险化学品实施的第三方检验公司参与的检验模式,也使企业感受到了实惠。
入境散装危险化学品具有24小时连续靠泊装卸的特点,既要实现有效监管,又要不影响船舶卸货,宁波局创新监管模式,服务石化原料与产品“大进大出”、“快装快卸”,通过研究考核选择有资质第三方检验机构提供检验鉴定服务,对进口散装危险化学品实施共同检验,使进口散装危险化学品在卸货后两小时内就能出具品质和数重量证书,便利了散装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
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宁波局将全力做好进口危化品检验监管的每个细节,着力构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